镇宁自治县文化馆文化志愿者招募启事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要求,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,更好的发挥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作用,扎实有效地做好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,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,镇宁自治县文化馆文艺志愿者服务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募人员条件
(一)服务型文化志愿者招募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、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;
2.热爱公益事业,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;
3.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,有集体荣誉感;
4.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;
5.身体健康,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。
主要职责:为文化活动观演秩序维护以及活动解说等。
(二)技能型文化志愿者招募条件
技能型文化志愿者除符合服务型文化志愿者的招募条件之外,还需要具备以下几点:
1.专业文化艺术工作者(含戏剧、舞蹈、音乐、书法、美术、摄影、文学创作等);
2.有艺术特长的文艺骨干;
3.自愿服务群众文化活动的文化爱好者;
4.其他符合特定志愿服务项目招募条件的人员。
主要职责:为艺术辅导、文艺演出等。
(三)文艺志愿者服务团队
音乐、舞蹈、摄影、书画、戏剧曲艺、特色民间工艺制作等团队,不接受个人报名,团队负责人统一报名填表。
主要职责:为文化活动策划、组织,为艺术辅导等提供志愿工作。
二、激励与保障
1.如服务项目为馆办演出、展览等大型活动,每次参与文化志愿者服务的志愿者如有需要可优先参与。
2.志愿者一旦录用,并圆满完成文化馆志愿服务的志愿者,将颁发“志愿者服务证书”,文化馆的活动场地优先使用。
3.根据文化志愿者服务的场次及效果实行星级评定制度,年服务场次累计达3场为一星级,累计达10场者为二星级,累计达15场者为三星级,累计达20场者为四星级,累计达25场及以上者为五星级。
4.文化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社会反响大、影响面广的,不受服务场次限制,可直接评为三星及三星级上文化志愿者。
星级文化志愿者实行下列奖励办法:
1.颁发荣誉证书;
2.一星级以上文化志愿者可优先享受镇宁自治县文化馆提供的文化、艺术消费等优惠待遇;
3.二星级以上文化志愿者可参加镇宁自治县文化馆组织的培训、学习活动;交流及考察活动,优先推荐各类先进评比;
4.三星级文化志愿者可直接评定为“镇宁自治县文化馆十佳文化志愿者”,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表彰,并给予奖励。
三、招募名额
1、服务型文化志愿者招募名额不限。
2、技能型文化志愿者(音乐、舞蹈、书画、摄影、戏剧曲艺、音响师等)各文艺志愿者2名,专业艺术院校在校生及毕业生、县级以上专业协会会员、从事过相关志愿工作者优先考虑。
2、文艺志愿者团队:音乐、舞蹈、摄影、书画、戏剧曲艺类,特色民间工艺制作等文艺团队各1个。
四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1、 报名时间: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26日(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:00—11:30 下午14:30—5:00)
2、报名方式:文化馆办公楼(犀牛路2号)二楼办公室领取并填写登记表,也可将登记表填写好后发送至
3、联系人:韦老师 汪老师
4、咨询电话:13698511364,15870157807
镇宁自治县文化馆
2018年10月8日
附件1:
镇宁自治文化馆文化志愿者登记表
姓 名 | 性 别 | | ||
出生年月 | 籍 贯 | |||
身份证号码 | 手机号码 | |||
地 址 | ||||
类 型 | 服务型□ 技能型□ | |||
个人(团队)特长 | ||||
职 业 | 公 务 员□ 教师□ 学生□ 军人□ 农民□ 医务人员□ | |||
服务时间 | 随时□ 指定时间□ 双休日□ 备注( ) | |||
个人介绍 | ||||
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。我承诺:尽己所能,不计报酬,帮助他人,服务社会,践行志愿精神,传播先进文化,为建设团结互助、平等友爱、共同进步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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